一、 公告期间:115年1月9日至115年1月22日
二、 职缺名称:移工业务访视员
三、 薪资:本职缺录取后以281薪点(折台币39,087元)进用,馀工作条件依僱用契约办理。
四、 工作内容:
- 访查雇主与所聘僱移工之聘僱管理及生活照顾情形。
- 访查私立就业服务机构之管理情形。
- 受理民众检举或劳动部交查违反就业服务法案件之访查。
- 办理就业服务法案件之裁处、诉愿及行政诉讼。
- 其他临时交办事项。
五、 检查范围:移工业务访视员检查范围包含就业服务法相关法令。
六、 报名资格:
- 经教育部承认之国内外公私立大专校院以上毕业。
- 具备重型机车及汽车驾照。
- 电脑中文输入每分钟15字以上,错误率10%以下。
- 应具备相关工作经验1年以上。
- 具就业服务乙级技术士证照尤佳。
七、 报名方式:本次报名期间采通讯报名;报名表收件截止日为:115年1月22日(与公告截止日同),以邮戳为凭,邮寄至高雄市政府劳工局就业安全科(地址:高雄市前镇区镇中路6号4楼),并于外信封注明为应征移工业务访视员职缺。
八、 报名文件:前项邮寄之报名文件,需备齐以下资料,一次缴交1式3份,寄送至高雄市前镇区镇中路 6 号 4 楼就业安全科,并请于外信封注明为应征移工业务访视员职缺:
- 报名表1份。
- 身分证明文件。
- 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影本。
- 重型机车及汽车驾照影本。
- 高雄市政府劳工局临时人员KPSN个人基本资料表(须填写详细完整,同时黏贴照片,并请书写「简要自述」同时在填表人字段亲自签名)。
- 具结书1份。
- 以上证件影本均请签注「与正本相符」并签名或盖章,依序排列装订。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资格不合者恕不退件。
九、 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公告:115年1月30日(公告于本局网站)
十、 甄选日期:于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一并公告甄试日期与确定日程。
十一、 甄选方式:
- 应试者应于公告指定甄选日期参与电脑打字测验(每分钟达15字,错误率低于10%为合格)及笔试,笔试出题范围包含就业服务法、雇主聘僱外国人许可及管理办法、私立就业服务机构许可及管理办法、行政程序法、行政罚法及诉愿法,总分60分。本局取电脑打字测验合格且笔试成绩达35分以上之前6名者(同分者并列)参加面试,并以笔试分数及面试分数评定总成绩,笔试分数佔总成绩60%,面试分数佔总成绩40%,总成绩未达75分者不予录取。
- 打字测验将采线上中打网站(https://typing.tw/
)进行测验,倘改采其他测验方式将另行公告。
十二、 甄试日程(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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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项目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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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 |
应试人员报到 |
请携带身分证正本,至高雄市前镇区镇中路6号5楼502会议室报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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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0 | 14:20 |
电脑打字测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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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0 | 14:50 |
笔试测验 |
共30题选择题,笔试分数佔总成绩60%。(出题范围包含就业服务法、雇主聘僱外国人许可及管理办法、私立就业服务机构许可及管理办法、行政程序法、行政罚法及诉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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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0 | 15:00 |
核算成绩 |
取笔试成绩达35分以上之前6名(同分者并列)且电脑打字测验合格者参加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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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起 |
面试 |
依报名编号顺序进行面试,面试分数佔总成绩40%。 |
十三、 录取人数:本次考试预计录取正取人员1名,备取人员2名。
十四、 榜示日期及报到:录取名单经本局核准后公布正取及备取人员,正取人员应于录取公告指定到职日期向本局办理报到;倘有正当理由须延后报到情事,应于公告后5日内以书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将依个案情形审核,惟至迟不得超过 1个月。逾期未报到,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十五、 如有疑义,请洽本局就业安全科承办人苏小姐(07-8124613分机442)
完整资讯及相关档案请参阅高雄市政府劳工局公告:
https://labor.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303E612DC95002EB&sms=5D5071CD4F7DE237&s=D3389942B4E86F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