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实习课自107学年度起已列入本校大学部学生毕业门槛,每位同学皆须参加校外实习,本系同学自大学部三年级升四年级起,可选择参加本系开设之暑期实习或学期实习课程。
1. 暑期实习:本系大学部三年级升四年级学生始能选修。
2. 学期实习、专案实习: 本系大学部四年级学生始能选修。
本系开设之暑期实习,同学除参加由系所公告之实习机构外,亦可自行寻觅实习机构;然学期实习及专案实习课程,则由学生自行寻觅实习机构。
108年度暑期实习申请缴交文件依照您的实习申请管道大致区分为两种:
(一)参加本系公告之实习机构职缺
本系108年度暑期实习合作实习机构详如附件一暑期校外实习机构暨需求表,实习内容及工作时间依各实习机构属性而定,详细资讯及特殊规定请参阅附件。敬请有意愿参与暑期实习的同学于108.03.25(一)前完成并缴交附件二实习申请相关表单(含履历表、自传及志愿表)至系办进行初步媒合并安排面试,待确定录取后请同学再填附件三个别实习计画书及附件四写学生校外实习申请表(需先与专题指导老师讨论实习内容后签章)缴交至系办。
(二)参加校友中心公告之实习机构或自行寻找实习机构职缺
若同学参加本校校友中心提供之实习职缺或者自行寻找实习机构,请参阅本系108年2月19日107学年度第2学期职场实习委员会议通过附件五人力资源发展系学生职场实习注意事项,填写学生校外实习机构基本资料与评估表(附件五注意事项_附表一)、个别实习计画书(注意事项_附表二)、学生校外实习申请表(注意事项_附表三)及实习机构营业登记证明等资料,于108.04.30(二)前缴交至系办公室将再提送本系职场实习委员会进行审查(审查标准请参阅注意事项第五点),经实习辅导委员会审核确定是否适合本系实习,若审核通过后再进行后续实习合约签订事宜,详细规定可参阅附件四人资系学生职场实习注意事项。
以上说明,如有任何问题再与系办(18852)联系,谢谢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