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0學年度第2學期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申請作業

  • 2022-03-01

一、依據教育部111117日臺教技通字第1112300190號函辦理。

二、本學期「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申請資格、規定及需繳驗文件請務必詳閱附件「申辦說明」及Q&A,為免同學因資料有缺需另補件,以致延誤申請影響權益,建議同學可預先準備。

三、申請方式:自111225日起至111318日請至「校外住宿租金補貼申請系統」完成填寫後,列印「申請表」及「切結書」紙本並完成簽章,併同需繳驗文件(請詳申辦說明)送達或郵寄至各校區收件窗口。若同學接獲補件通知,請於3個工作日內完成補件,逾期未補件者以不符合資格認定。

(申請系統登入路徑請參閱操作手冊)

四、若有問題請洽各校區綜合業務處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申請承辦人:

()日間部:

1.建工校區管珮鈺小姐(分機51206)。

2.燕巢校區張瀚中先生(分機18607)。

3.楠梓校區林小惠小姐(分機52110)。

4.旗津校區陳詠淳小姐(分機25024)。

5.第一校區江建財先生(分機53202)。

()進修部

1.建工校區管珮鈺小姐(分機51206)。

2.楠梓校區賴柏吟小姐(分機52202)。

3.第一校區柯虹伃小姐(分機53215)。

      ()進修學院陳惠足小姐(分機12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