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第1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業補助公告(2020/10/16截止)

  • 2020-09-22
年度: 109學年度上學期
奬學金名稱: 109學年度第1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業補助公告
申請系所:  
申請身份: 其他
名額:
 
金額:
補助金額
公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3年)每名4,000元。
私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3年)每名6,000元。
公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2年)每名13,600元。
私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2年)每名24,000元。
申請人符合獨力負擔家計或其子女就讀大專校院有2人以上,且均符合本要點之補助規定者,依上述補助金額加給20%(同時符合者,以加給20%為限)。
請注意:
1.研究生、公費生、各類在職班、學分班、假日班、空中大學、空中進修學院、學士後各學系學生及大專校院延畢學生等,不在補助範圍。
申請人之子女已請領政府各類學雜費就學減免優待、教育或其他補助者(例如:教育部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免學費補助、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金…等),不得申請本就學補助。

其他未盡事宜請詳閱「勞動部辦理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實施要點」
申請條件:
申請資格:
申請資格(申請人應同時具備以下第1、2 、3、4 項條件):
1、申請人屬於下列勞工之一:
 (1)依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投保資料,自中華民國91年1月1日起離職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至109年10月16日止仍未就業,且失業期間達1個月,並經核付失業給付者。
 (2)或勞工於109年10月16日已就業,於前一年內(即108年10月16日至109年10月15日)非自願離職並經核付失業給付,且就業期間未超過3個月者。
2、以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提供之資料,申請人及其配偶108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以下同)148萬元以下。
3、申請人於109年10月16日以前,未請領老年給付,且未參加政府機關促進就業性質相關措施(方案)。
4、申請人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之學生。
需繳表件:
請詳閱附件資料。
送件地點: 請列印附檔封套(內含寄送地址及單位),一律以掛號寄送。
截止日期: 2020/10/16
公告日期: 2020/9/16
表單下載:
相關連結: https://www.mol.gov.tw/announcement/2099/46457/
備註:
請欲申請者,請詳參附檔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