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度「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受理申請(10月5日截止)

  • 2019-09-26
主旨:108學年度「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申辦須知如下,請協助轉知同學。
說明:
一、依據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辦理:一學年申辦一次,統一於上學期受理,審查合格後逕於下學期註冊繳費單扣減。
二、申請期間:自108年9月16日(星期一)至108年10月5日(星期六)截止。
三、申辦資格:具本國籍且就讀國內大專校院之學生。
   (一)家庭年所得新臺幣70萬元以下。
   (二)家庭計列人口之利息所得合計未逾新臺幣2萬元。
   (三)家庭計列人口不動產價值合計未超過新臺幣650萬元。
   (四)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高於60分。
      (詳細規定請參閱:本組網頁-助學措施-本助學金專區)
四、申請方式:請符合資格同學至校務行政系統詳實登錄資料後列印申請表(請簽名並切結);持申請表並備齊有效證件於申請
    期限內送達或郵寄至各承辦單位(請註明:辦理大專校院弱勢助學金)。
五、各項政府減免或補助項目大多有不能重複申領之規定,請同學務必主動了解各相關規定,擇優辦理;並依規定須切結在校
    享有優待期間放棄申請政府核發之其他教育補助,如有隱匿重複請領情事,請自負法律責任。
六、承辦單位聯絡方式:
(一)日間部:
1.建工綜合業務處:洪小姐 分機51205。
2.燕巢綜合業務處:鄭小姐 分機18611。
3.楠梓綜合業務處:林小姐 分機52202。
4.旗津綜合業務處:吳先生 分機25033。
5.第一綜合業務處:葉先生 分機53206。
(二)進修推廣處:
1、楠梓校區:楊先生 分機22866。
2、建工校區:洪小姐 分機12827。
3、第一校區:蘇小姐 分機12822。
(三)進修學院:陳小姐  分機12932。